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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人扶贫政策

时间:2019-06-06 09:25:44 来源:白城市扶贫开发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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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电商助残扶贫行动

    依托国家电商扶贫相关政策和有利环境,借助知名电商企业,为残疾人提供电商培训,扶持有意愿且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电商创业,帮助贫困残疾人从事与电商相关的增收项目。

享受对象: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。

    享受标准:通过参加培训,能从事与电商相关的增收项目,达到脱贫。

    申报程序:残疾人向所在村委会申报帮扶申请,由村委会负责向相关部门申报。

    政策依据:省残联等31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《吉林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(2016—2020年)》的通知(吉残联发[2017]37号)


(二)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

    依托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,对15-50岁有意愿的贫困残疾人文盲开展扫盲工作,着力加强教育脱贫,提高他们学习文化技能和参加生产劳动的能力。

    享受对象:15—50岁有意愿的贫困残疾人文盲。

    享受标准:达到扫盲标准。

    申报程序:残疾人向所在村委会申报帮扶申请,由村委会负责向当地残联申报。

    政策依据:省残联等31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《吉林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(2016—2020年)》的通知(吉残联发[2017]37号)


(三)产业扶持助残扶贫行动

    通过实用技术培训等方式,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产业技能培训,利用康复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,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资金支持,扶持残疾人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手工业,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帮带贫困残疾人从事产业项目增收脱贫。

    享受对象:贫困残疾人。

    享受标准:扶持残疾人从事种养业和手工业项目增收脱贫。

    申报程序:残疾人向所在村委会申报帮扶申请,由村委会负责向上级残联申报。

政策依据:省残联等31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《吉林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(2016—2020年)》的通知(吉残联发[2017]37号)


(四)光伏助残扶贫行动

    利用多种方式筹措资金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造光伏设施,或集中建设后以折股量化的形式配发给残疾人贫困户,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获得资产收益。

    享受对象:残疾人贫困户。

    享受标准:达到脱贫增收。

    申报程序:残疾人向所在村委会申报帮扶申请,由村委会负责向相关部门申报。

    政策依据:省残联等31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《吉林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(2016—2020年)》的通知(吉残联发[2017]37号)


(五)阳光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

    发动各级共青团、青联、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,依托现有扶贫和助残政策项目,针对贫困残疾人开展日间照料、支教助学、扫盲、康复服务、文体活动、爱心捐赠、技能辅导培训、生产服务、创业扶持等志愿扶助。

    享受对象:贫困残疾人。

    享受标准:完成所需帮扶要求。

    申报程序:残疾人向所在村委会申报帮扶申请,由村委会负责向当地残联申报。

    政策依据:省残联等31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《吉林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(2016—2020年)》的通知(吉残联发[2017]37号)


(六)“吉林巧姐”助残扶贫行动

    通过开发就业岗位、采取多种分类培训等方式,帮助和扶持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残疾妇女从事手工编织与制作,促进残疾妇女就业增收。

    享受对象: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残疾人妇女。

    享受标准:通过参加培训,掌握1至2门编织技术。

    申报程序:残疾人向所在村委会申报帮扶申请,由村委会负责向上级残联申报。

    政策依据:省残联等31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《吉林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(2016—2020年)》的通知(吉残联发[2017]37号)


(七)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行动

    落实我省健康扶贫“五提高、一降低、一纳入、三减免”等补助政策,进一步提高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,并结合村(社区)医生签约服务和康复辅助器具适配下乡入户等,推动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。

    享受对象:有需求的残疾人

    享受标准:每一个有需求的残疾人享受到基本康复服务。

    申报程序:残疾人向所在村委会申报康复需求申请,由村委会统一负责向上级残联申报。

    政策依据:省残联等31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《吉林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(2016—2020年)》的通知(吉残联发[2017]37号)


(八)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帮扶救助意见

    确保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,切实解决好衣食住行及就学、就业、就医和康复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对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施帮扶救助。

    享受对象: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

    享受标准: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得到基本的生活、就学、就业、就医和康复等方面的保障性服务。

    申报程序:残疾人向户口所在地残联申报需求申请,由当地残联根据申报项目给予救助或向上级残联申报。

    政策依据:白城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对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施帮扶救助的若干意见》(白政发[2017]18号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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